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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歸仁區文化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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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4-16 | 點閱數: 473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

三、本次提報對象為 114 年 4 月期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如下

(一)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

(二)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第一階段已提報審核者,無需再提出申請。

(二)若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申請。

(三)因本案係受理「非體育類」類學生申請,故該要點表揚標準(三)(四)不適用。

(四)符合表揚標準申請者,請學校進行初審,每位學生以最優成績送件,勿有同一學生重複送件情事。

五、若符合資格者欲申請,請備妥相關資料先行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進行初步審核與核章,統一於規定期間內寄送,逾期將不再受理。
六、檢附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規定、學生自我檢核表各 1 份。

校內申請時間:

  • 校內表件申請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4/30(三)下午 4:00 截止,逾期將不受理。
  • 「臺南市114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自我檢核表(非體育類).odt
    1) 「臺南市114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自我檢核表(非體育類).odt
  • 台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pdf
    2) 台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pdf
  • 本市114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非體育類-第二階段提報)公文.pdf
    3) 本市114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非體育類-第二階段提報)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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