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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 112 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規劃於 112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及 14 日(星期五)辦理,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各國小中、高年級學生及家長。
(二)辦理地點: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柳營區中山東路二段 1116 號)。
(三)招收對象:本市國民小學學童(目前就讀本市國小 3-6 年級學童)。
(四)招生人數: 60 個家庭親子 150 人,額滿為止,本項活動免費參加,每家庭親子限報名 3 名,並以家長能參與第二天 7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親職教育共學課程」之家庭優先錄取。
(五)報名時間:於 112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起...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甄選簡章」辦理。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三、甄選方式:以書面審查為原則。
四、報名方式:請有意願參加輔導員甄選之教師填妥報名表,並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於本(112)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寄送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 樓),以郵戳為憑。
五、本案甄選結果將於本(112)年 7 月 5 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局公告系統及本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family/Default.aspx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4 日臺教學(一)字第 1122801838A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家長因應學生心理健康議題之知能,教育部訂於本( 112 )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及本年 6 月 10 日(星期六)由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家庭教育中心暨家長工作坊」及「校園心理健康促進家長工作坊」,請貴校依各場次參加對象鼓勵學生家長或學校人員踴躍參加,資訊如下:
(一)辦理方式採線上工作坊,連結於行前通知發送。
(二)參加對象:
1、家庭教育中心暨家長工作坊:家庭教育中心人員與各級學校學生家長。
2、校園心理健康促進家長工作坊:各級學校學生家長及學校人員。
(三)報名方...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12 年 3 月 6 日府教國字第 11209042121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2 年 3 月 15 日起至 112 年 4 月 15 日。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澎湖縣政府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澎湖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
四、申請方式: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12 年 2 月 16 日府教特二字第 1122410492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至 112 年 3 月 31 日。
三、申請對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縣立高級中學或雲林縣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雲林縣縣立高級中學或雲林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雲林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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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2 年 2 月 14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20213568 號函辦理。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 25 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基金會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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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教育中心長期以來為協助民眾解決有關婚姻、親子、家人關係等家庭困擾,提供家庭教育諮詢專線「4128185」(幫一幫我)及面談服務。為讓服務更多元,特別再開闢三線關懷專線,主動關懷有需要家庭教育資源服務的家庭。
二、旨揭致電關懷服務對象分為一般家庭及新住民家庭,新住民家庭致電關懷服務以具有通譯資格人員進行致電關懷,目前以越南語通譯服務為主。
三、請轉知所屬家長多多利用,並請協助提供需服務家庭聯絡資訊之「家長需求表」(如附件 1 )、「需求家庭送件彙整表」(如附件 2 )及「需求評估轉介單」(如附件 3 ),於旨揭期限依服務家庭對象逕送本中心溪北及溪南服務處,俾利進行致電關懷服務。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2 年 2 月 1 日賑基字第 000112006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 3 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三、申請期間
自 112 年 2 月 10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 112 )年 3 月 8 日(星期三)止,敬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 https://wetainan.gov.tw/Nati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許崑泰社會福利公益信託宗旨:幫助社會弱勢族群孩童就學補助辦理。
二、補助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
針對家庭年所得 40 萬元以下之學生,依據其就讀學校之公私立別及家庭年所得,提供新臺幣 2,000 元至 30,000 元不等之助學金,以減輕學生學雜費之負擔。
(二)申請說明:
1.當貧困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使陷入經濟困境,使其不能正常生活,該單位願協助提供急難救助包括:教育,醫療生活之所需,其能以最快速度給予遭逢變故的家庭給予及時的協助與關懷,協助弱勢家庭,提供生活費、健保費、子女教育學習費….等各項補助,改善弱 勢家庭生活困境,提供必要之協助,縮短弱勢家庭兒...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本校為協助成績優異、有心向學,而資源欠缺之學子,規劃每年濟助十位學生,國高中生每學年至多共十位,十年百位,提供全額獎學金(學費、食宿或交通費用等)。
二、受助學生,未來進入社會,需誓為他人付出,為國家盡忠、社會盡力、對父母盡孝,並於行有餘力,積極回饋社會,歡迎各校舉薦並協助宣導。
三、申請辦法及方式
(一)由各級學校校長、師長、家長、社會人士或學生自我推薦。
(二)請郵寄下列資料至本校教導處夢想一百小組憑辦(640 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 1110 號「夢想 100 小組」收)
1、填妥推薦表(如附件 1),推薦表須經申請者之學校校長核章。
2、中英文自傳...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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