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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函示有關「依教師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終局停聘處分之教師,停聘期間可否在外自行就業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0028590 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查教師法第 18 條規定:「(第 1 項)教師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未達解聘之程度,而有停聘之必要者,得審酌案件情節,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議決停聘 6 個月至 3 年,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終局停聘。(第 2 項)前項停聘期間,不得申請退休、資遣或在學校任教。」
三、復查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本法所稱終局停...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為籌辦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查照並協助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 4 月 18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36 號函辦理。
二、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定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及公民投票法第 24 條準用前開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準此,本市選舉委員會...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重申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單位)學校同仁如有照顧子女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前於 110 年 5 月 19 日以府人考字第 1100632195 號函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5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1770 號函,諒達。
二、前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示重點如下: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1、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公告 111 ( 112 )年男性教師、校長辦理緩〈逐〉召業務,人事室會檢附相關證件主動向相關單位辦理申請。
說明:
一、男性教師同仁如有戶籍地址異動者請主動告知人事室,俾憑辦理。
二、宣導公告資料如下:
(一)主旨:公告受理 111 ( 112 )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
(二)依據:緩召作業規定、召集規則、國防部 91 年 1 月 3 日台( 91)戎字第 0003 號令副本。
「兵役法」第 41 條。
「兵役法施行法」第 29 條。
「兵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國防部頒「緩召作業規定」。
國防部 108 年 7 月 24 日修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一、 111 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系統(http://match.tn.edu.tw/TP/ 將於 111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啟用,請參加本市市內介聘之教師依下列期程上網填報基本資料及積分:
(一)參加「辦理實驗教育前之原學校編制內教師介聘」、「第 1 階段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及「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之教師: 111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起至 1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
(二)參加國小暨幼兒園市內介聘(含超額)教師: 111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起至 11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止。
(三)參加國中市內介聘(含... 觀看完整文章
一、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同仁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妥善因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時,請於事件發生起 3 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寫「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並於簽報機關首長、知會政風機關(構)後,將登錄表電子檔回傳本室承辦人( x0928353@mail.tainan.gov.tw)。
三、如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之情況,於退還時應留存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俾保障同仁權益;另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 元)、與職務執行具利害關係者,且...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服務同仁,本府訂於本( 111 )年 6 月 8 日、 15 日分別於永華市政中心、衛生局東興辦公室舉辦多益測驗( TOEIC )團體施測,請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旨揭團體施測相關事項如下:
(一)永華場次:
1、測驗日期: 111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 14 時至 16 時 30 分,並請於當日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2、測驗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3、報名期限: 111 年 4 月 13 日起至 5 月 13 日止。
4、考試通知單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發送通知考生,應考資訊自 5 月 31 日起開放查詢。
(二)東興場次:
1、測驗日期: 1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 14 時至 16 時 30 分,...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本市 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期程及相關表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及新設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新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3 。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安南區海佃國小、北區大港國小)請於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提報「因新設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教師名單(如附件 4)...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因應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本局 110 年 10 月 26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01249829 號函諒達。
二、查本局 110 年 10 月 26 日函規定意旨,學校公教人員應依教育基本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三、次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四、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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