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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監察院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動畫短片觀看連結,請貴轄公職人員及辦理補助、採購業務人員點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3 月 1 日府政預字第 1120269436 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不當利益輸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明文限制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補助行為。惟若機關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例外允許關係人申請,此時須於補助申請文件中一併揭露身分關係,方符利衝法之規定。
三、鑒於關係人範圍涵蓋由公職人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擔任重要職務之民間團體(如體育會、基金會、校友會、同鄉會、社... 觀看完整文章
一、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同仁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妥善因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時,請於事件發生起 3 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寫「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並於簽報機關首長、知會機關內協助辦理政風業務人員後,將登錄表電子檔回傳本室承辦人(x0928353@mail.tainan.gov.tw)。
三、如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之情況,於退還時應留存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俾保障同仁權益;另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 元)、與職務執行具利害關係...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 112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宣導圖卡及流程圖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請貴校(園)配合推廣月(自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運用旨揭圖卡推廣及宣導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四、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及代...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應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服勤辦法),檢送相關事項 Q&A 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 年 2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4431 號書函辦理,併附原書函及旨揭 Q&A 影本各 1 份。
二、鑑於勤休新制甫上路,請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並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透過檢討非必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等方式,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公務員加班時數,維護同仁健康權。
三、另旨揭 Q&am...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 112 年 2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120021555 號函辦理。
二、本市預計於 112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於安平國中辦理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之積分審查作業,詳細流程另行公告。
三、旨揭介聘作業申請表將由本局另案統一發放。
四、有意願參與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相關訊息請至「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網址: http://tasweb.kh.edu.tw/112 查詢(網站目前建置中)。
五、若有相關疑義,幼兒園請洽特幼教育科吳小姐(電話: 2991111 分機 7849)、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陳小姐(電話: 2991111 分機 7...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本基金會辦理 112 年度教職員工暨跨領域人士浪漫日月潭單身聯誼活動,敬請將本活動訊息公告並轉知貴校教職員工,逕向本基金會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各項活動報名日期自 112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7 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貴校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請酌情核予公假登記。
三、本次活動之實施計畫、各項活動辦理日期、行程等均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
四、本基金會網站: http ://http://www.ttbf.org.tw 或輸入「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搜尋,各項活動僅供本基金會會員報名,未加入會員者請進入本基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再行報名。(加入會員程序,請參閱會員...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尚未訂定前,準用「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之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4200024H 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函釋說明一略以,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事項,應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由本府另訂辦法以為規範,並得於所訂辦法中明定準用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之規定,合先敘明。
三、茲考量法規訂定期程需時辦理,爰旨揭辦法尚未訂定前,準用教育部所訂「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之規定。
四、檢附教育部公文(含附件)影本 1...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等 6 校自 112 年 3 月上旬起合作辦理「公務學程」學分班,請鼓勵未來 3 年具有參加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112 年 2 月 13 日國院中訓字第 1121300055 號函辦理。
二、開辦課程說明如下:
(一)與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含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相關班期:
1、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公務學程學分班」(如附件 1)。
2、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公務學程學分班-公共管理實踐專題」 (如附件 2)。
(二)與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含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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