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10 年春安工作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措施計畫
一、 依據 (一)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 4 條第 7 、 8 款。 (二)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 二、 目的 為防範 110 年春安工作期間危安、洩密或偶突發事件發生與減輕事件發生後損害程度,機先規劃各項維護措施,以維護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 三、 任務 (一) 春安工作期間,結合機關整體力量,先期規劃推動各項維護措施,機先防處危安及洩密事件,以確保機關安全。 (二) 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恐、防竊、防盜、防範破壞、縱火及其他危害情事發生。 (三) 蒐報違反國家安全法...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二.發放標準:限於 109 年 12 月(12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間,於本校有代課事實之教師,得合併本校或他校 109 年度(1 月至 12 月)計算年終工作獎金;如在 109 年 12 月(12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間未曾在本校有代課事實不得申請 109 年度年終工作獎金 三.計算方式: (一)其代課教師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比照按日計酬臨時人員之年終工作獎金,依下列規定辦理: 1、按日計酬臨時人員依其 109 年 12 月份所支待遇標準乘以一‧五個月乘以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算發給;上開在職月數比例係依其當年度實際在職日數合併計算後,以三十日折算一個月,所餘未滿...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市教育局政風室第 170415 號公告辦理。 二、為持續深化公務員登錄請託關說事件之觀念,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三、依前開規定,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應於 3 日內向所屬機關政風機構辦理登錄作業。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如遇請託關說事件,請將陳核完畢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於 3 日內以電子郵件傳送本一案一表填報,並以電子檔回傳本室彙報(fub306@tn.edu.tw) ,以保護自身權益。此外,請託關說內容如涉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之虞者,請一併於登錄表內敘明。 四、於辦理登錄程序時,請... 觀看完整文章
下中區域內容
本 公 告 系 統 下 載 文 件 開 啟 方 式 說 明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公告系統之文件為ODF或PDF開放文件格式, 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或數位發展部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ODF文件應用工具(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或是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